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邢台学院2018年“心理健康活动月”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11 00:00:00

各院(系部):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活跃校园心育文化氛围,增强大学生心理保健意识,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和积极心理品质,五月份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心理学与积极心理学理念为指导,以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为主线,以精心设计、务求实效为原则,积极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二、培训人员

学管办主任、团委书记、全体辅导员、2017级全体心理委员

三、“心理健康月”活动安排

题目

形式

时间

地点

培训人

对象

心理委员

团体辅导

团体

辅导

5月19日

9:00-11:30

体育馆第

五舞蹈室

(一层)

李永红(邢台三中副校长)

2017级全

体心理委员

心理委员职责与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

讲座

5月19日15:00-17:30

公教楼学术报告厅(二层)

张丽存

2017级全

体心理委员

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及应对

讲座

5月23日15:00-17:30

图书馆报告厅

韩雪荣

学管办主任、团委书记、全体辅导员

提升高校辅导员工作效能的反思团队

团体

辅导

5月24日9:00-11:30

教辅楼多

功能演播厅(五层)

王欣(河北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

学管办主任、团委书记、全体辅导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活动月的组织开展,把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传达给每一个人。要充分做好辅导员、心理委员的思想动员与统一,确保心理健康活动月的实施效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院(系部)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展板、条幅、板报、宣传页等形式,大力营造心理健康月的氛围。提高大学生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

(三)以人为本,体现关怀

各院(系部)领导、辅导员要定期与学生谈心,全面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通过无微不至的关怀,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和帮助。

邢台学院团委学生处

2018年5月9日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泉北东大街88号

邮编:054001传真:0319--3896566

电话:0319-3650621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0227号

冀ICP备202101146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