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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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前后学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7 00:00:00

各院(系部):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要求,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祥和的假期,现将2018年寒假前后学生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院(系部)将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全体学生,并认真做好假期前后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2018年寒假放假及开学时间

1.2018年1月22日(农历十二月初六)进入假期。

2.3月3日、4日(农历正月十六、十七)师生报到,3月5日(农历正月十八)正式上课。

二、积极开展考风考纪教育,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各院(系部)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学生诚实守信教育,重点是警示教育,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开好期末总结会议

由于各院(系部)课程结束时间和具体考试时间不同,请各院(系部)在考试结束前,通过多种形式,组织落实好学生离校前后的相关工作。

1.教育和引导学生,在寒假放假前保持好教室、宿舍卫生,注意饮食安全,增强卫生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2.学生在考试结束后要安全离校。提示学生返家途中尽量结伴而行,注意交通安全。凡是不能直接回家的,必须提前告知家长。

3.寒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群体性的外地打工活动。学生个人从事勤工助学、择业实习时,一定要提高鉴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谨防陷阱,谨防上当受骗,谨防误入非法传销组织。

4.教育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努力做好个人学习和读书计划,不燃放烟花爆竹、不过量饮酒、不参与赌博,不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过一个“愉快充实、安全祥和、文明向上”的假期。

5.在访亲会友和从事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时,一定要同家人保持联系,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已经取得车辆驾照的同学,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

6.提示学生要牢记开学时间,提前做好返校车票的预定,按时到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向辅导员告知说明。

7.下学期没有教学任务、不再返校的毕业生,请及时关注各院(系部)网页通知公告,预计6月下旬返校办理毕业手续。

四、关于公寓安全教育管理的相关工作。 1.放假前后是事故易发、高发期,各院(系部)要结合放假前后学生学习、生活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各院(系部)要安排辅导员开好班会,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教育和警示学生重视宿舍防火防盗和用电安全,严禁酗酒滋事。

2.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要努力巩固前期“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的工作成果,严防死守,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确保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

3.要提醒学生在离校时,一定要将宿舍门窗锁好,关灯断电,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假期宿舍将进行维修,请通知学生贵重物品,假期期间一律不得在宿舍存放。

4.要提前安排下学期开学伊始的学生宿舍卫生打扫准备工作,在下学期学生返校之后学校将进行联合卫生大检查。

五、今年寒假社会实践,请按照校团委《关于开展2018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团通字【2017】28号)文件要求,根据“就近就便 注意安全”的原则返回家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六、注意事项

1.学生开学返校情况上报:

各院(系部)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填写《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3月4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5日上午10:00之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处值班电话3650621。

2.3月5日早晨6:20集合跑操,6:40准时举行新学期第一次升国旗仪式。

3.请院(系部)务必将此项工作传达到全体辅导员和学生,切实做到宣传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学 生 处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