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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学院学生军训工作条例(修订)
发布时间:2016-11-10  查看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的军事训练。”
第二条 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内容,也是学生就学期间履行兵役义务、接受国防教育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 军事训练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在学生入学第一年内完成,军训技能训练不少于14天,计2学分。
第四条 凡我校就读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必须接受军事训练。患有先天性疾病或残疾的学生,不能参加正常军训的,应由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各院(系部)签署意见,经学校军训工作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免训。
第五条 学生军训由军训指挥部组织以在校集中受训的方式进行,按照军事化方式管理,通过军事理论、军事技能和集体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优良作风。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  军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七条  邢台学院军训工作办公室(军事教研室),在“邢台学院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管理、督导,负责军事技能训练组织和实施,负责军事理论课教学管理及科学研究,负责国防教育系列活动、军训成果的巩固和转化,以及国防教育与素质教育、养成教育、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融合与相互促进,辅导生队伍建设及辅导生作用的发挥,负责我校军训教材编写及国防教育的学科建设等工作。
第八条 新生军训期间,根据年度军事技能训练计划成立军训指挥部,由军训工作办公室主任担任总指挥,全体新生辅导员和辅导生为成员,执行军事技能训练计划、加强新生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军训期间各单位工作、处理军训期间的各项事务等工作。
第三章  军训内容及保障
第九条 军事技能训练内容主要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教育、轻武器常识和战术训练、战场防护与救护、军事理论学习等。
第十条 军训器材和场地,由学校军训指挥部商讨落实。
第十一条 军训期间有关部门保障工作:
(一)学生处为军训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军训工作的日常运行,抓好军训学生的教育管理,并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负责带队教师的确定及培训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安排军训的教学时间,负责学生军训学分和课时的核定工作。
(三)后勤与产业管理处负责军训学生的饮食、饮水、车辆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四)保卫处负责学生军训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和保卫工作,学生重大违法违纪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宣传部、校团委负责学生军训的宣传、报道工作以及军训期间学生的文体娱乐活动工作。
(六)校医院负责军训期间医疗救护和医疗知识宣传等工作。
(七)各院(系部)具体落实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训练活动。
第十二条 军训工作人员含军训领导小组、军训办公室、带队教师按照每人30元/天予以补贴,辅导生按照每人30元/天予以补贴,外聘教官按照每人120元/天予以补贴。
第四章  军训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参训辅导生纪律要求
(一)关心爱护新同学,训练中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服从命令、尊重领导。
(二)按时作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注重自身言行,树立辅导生良好形象,为学生做好表率作用。
(四)认真学习,不断总结,科学训练,确保训练质量。
(五)尊重学生,注意听取学生的意见,不压制,不打骂体罚学生,不侮辱学生的人格。
(六)训练中发生分歧,应及时与辅导员、军训指挥部取得联系,以便妥善解决,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七)加强与辅导员的联系,当好助手,做好学生的训练与教育管理工作,并深入学生寝室检查,指导学生内务卫生整理。
(八)严格请销假制度,特殊情况请假需逐级按规定进行报告。外出时,要遵守公德,保持军容严整,举止文明,待人礼貌。
第十四条 参训辅导员工作要求
(一)熟悉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耐心细致地做好参训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按作息时间要求准时到场,检查学生军训情况,严格办理学生请销假手续。
(三)服从军训指挥部统一安排,尊重领导、尊重教官,关心爱护学生。
(四)加强与本院(系部)辅导生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训练和管理工作。按军训日程安排,组织好学生学习相关学校规章制度、参观校史展室、才艺展示等活动。
(五)经常深入学生中间,及时掌握学生情况,做好学生日常内务卫生、行为表现、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逐步规范学生行为习惯。
第十五条  参训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一)所有参训工作人员要服从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场。
(三)认真负责地做好各种器材的保管、发放、回收及登记工作。
(四)工作认真、细致,注重工作态度,讲求工作方法,切实为学生做好服务工作。
(五)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反馈训练情况,妥善处理训练中的突发性问题。
(六)完成军训指挥部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十六条  军训学生守则
(一)参训全体学生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尊重教官。
(二)参训学生一律按部队要求着装,以保证军容严谨,仪表端庄,不得穿便装参加训练。
(三)参训学生要以军人标准要求自己,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注重自己的言行,树立军人良好形象。
(四)参训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训练。特殊情况需向教官和指导员请示,同意后方可离队。
(五)注重自己能力培养和锻炼,坚持搞好个人卫生,坚持每天整理好内务。
(六)认真学习、虚心请教、克服困难、保证质量、维护集体荣誉。
(七)增强安全意识、注意安全防范。
(八)所有参训学生军训结束后写出心得体会。
第十七条 一日生活常规
(一)起床:6:10学生听到起床哨音后应立即起床,并按规定着装,等待命令。
(二)执勤:6:20值班学生开始班内值日、担任公差、值勤工作。
(三)洗漱与内务:6:20—6:50进行洗漱,整理宿舍内务。
(四)开饭:学生听哨音后统一集合整队组织开饭;就餐时应当保持肃静,不准敲饭碗,不准喧哗,剩余饭菜倒在指定位置;餐毕将餐盘放到回收处;不就餐者必须参加集合,统一到饭堂后再回宿舍。
(五)操课:操课前,应根据训练科目内容做好准备,听到操课信号,教官迅速集合队伍,清点人数、检查着装和应携带的东西;操课中,严格遵守课堂(操场)纪律,认真听讲,精心操作,严格训练,严防事故。
(六)午休:午休时通常由个人支配,但不得私自外出。午休期间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不得在寝室内从事打牌、下棋等影响他人休息的娱乐活动;服从值班老师和教官的管理。
(七)班级活动:每天晚7:30---9:30由带班教官组织学生开展有益于缓解学生疲劳,有益于学生之间相互交流,有益于大一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的活动。
(八)就寝:值班老师在22:00熄灯前20分钟,发出准备就寝信号,督促全体人员做好准备,听到熄灯哨音,立即就寝。
第十八条 学生着装与仪容
(一)学生在军训期间必须着军服,保持军容严整。
(二)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帽微、肩章、领花和臂章。
(三)学生着军服时,应当戴军帽,扣好衣扣、领钩,不得批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四)军服应当保持整洁,配套穿着,不得混穿,不得随便在军训服外罩便服。
(五)学生头发应当整洁,男生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生不得散发。
(六)学生不准戴耳环、项链、戒指等装饰品。
(七)学生不准烫痣、文身、描眉、涂口红、擦胭指、染指甲。
第五章  军训总结及表彰
第十九条 为提高军训质量,军训期间应对参训学生进行军事技能考核,由军训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军训结束,根据军训考核办法,对照先进集体和优秀学员评比条件,按照先进集体40%的比例,军训标兵5%的比例,辅导生(教官)20%比例进行评比,并予以表彰。
第二十一条 先进集体评比条件
(一)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精神饱满,情绪高昂。
(二)积极主动完成军训任务,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名列前茅。
(三)集体着装与仪容规范,内务工作良好。
第二十二条 军训标兵评比条件
(一)明确军训的目的意义,严格要求自己,刻苦训练,综合成绩优良。
(二)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讲文明,有礼貌,尊重他人,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 军训优秀辅导生(教官)评比条件
(一)服从命令,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军训中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组织能力强,方法灵活有效,能够出色组织完成军训各项任务,成绩突出。
(三)组织业余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新颖,自始至终团结、紧张、严肃、活泼。
(四)领导本班学员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内务制度,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养成良好的作风。
第六章  免训、缓训、补训
第二十三条  因生理缺陷或患有先天性严重疾病,确实不能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可申请免训。免训者须填报免训审批表,并出具学校医务室证明、征求辅导员和院(系部)负责军训工作的领导的意见,报军训指挥部审批备案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二十四条  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在规定日期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可申请缓训。因病申请缓训者须由学校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因其它原因申请缓训者,则由造成原因之单位出具证明。申请缓训者填写申请表,并由辅导员和院(系部)领导签署意见报军训指挥部审批备案。
第二十五条  缓训原因消除需补训时(如病愈,须持校医院证明),经本人申请,由辅导员和院(系部)领导签署意见,报军训指挥部审核批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训。
第二十六条  因短期疾病、临时事假缺勤五天(含五天)以上、军事技能训练期间无故缺课16学时(每天按8学时计算)以上,训练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者,军训成绩确定为不合格,需要参加补训。
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邢台学院学生军训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一  邢台学院军训免训审批表
附件二  邢台学院军训缓训审批表
 
 
                                   邢台学院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1:邢台学院军训免训审批表
附件2:邢台学院军训缓训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