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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12-17  查看次数:

 

邢学院学字【2013】1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我校实际,就学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的文件要求,按照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以“纯德树人”为根本,坚持“以生为本,服务至上”的教育理念,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立足未来职业发展,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动力,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成为“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优秀公民和应用人才”,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实施办法

学风是一所大学的灵魂和气质,是一所大学的立校之本。他不仅是学生在学习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精神风貌,更是学生在学习目的、态度、精神等方面的综合体现。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要以“四个三工程”为抓手,形成长效机制,营造浓厚氛围,切实将优良学风创建落到实处。

(一)立足课堂抓实“三种品质”教育,提升建设优良学风的核心力

1.科学道德

大学以学术为根基,学术自由是大学生命的真谛,学术责任是大学存在的意义。学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既要注重学生学习、科研能力的培养,更要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科学道德,主动维护学术尊严,培育学生的科学精神,包括追求真理的信念、勇于探索的精神、批判质疑的勇气、遵循实证的方法、讲求理性的态度;在学生论文和科研活动的指导等工作中,要教育和引导学生求真务实、实事求是,自觉抵制弄虚作假、浮躁浮夸等学术不端行为,杜绝杜撰、抄袭、剽窃等行为的发生,培养严谨的治学态度,形成良好的学风。

2.专业精神

专业精神是在专业技能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对工作极其热爱和投入的品质。具有专业精神的人对工作能够达到一种忘我的境界,并对所从事的工作进行精深的学习与研究,不断创新、精益求精。大学提供专业教育,教给学生谋生的知识与本领,是学生进入专业的“入境港口”,同时更要培育学生的专业精神,教给学生研究事物的态度,科学的思维方法和人生的智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比专业更重要。因此,任课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多层次、多角度地加强专业认知教育,强化学生的身份认同、职业认同,激发学生对学习的渴望和对自我、对专业的尊重,努力培养专业品质和职业道德,提升学生的专业精神。

3.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为人之道,做人之本,是大学生修学立业的根本。加强学生诚实守信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邢台学院考场规则》、《邢台学院成绩考核管理办法》、《邢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使每一个学生增强诚信应考的自律性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的自觉性,杜绝舞弊行为的发生。以此为基础,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

(二)完善落实三项制度,增强推动学风建设的正向力

1.推进《各级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和《辅导员听课制度》。领导听课,及时了解“教与学”的过程,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院(系、部)教学管理领导干部听课,重点了解教师教学质量提升、课堂教学组织;院(系、部)学生管理领导干部,包括辅导员听课,重点了解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情况。辅导员要坚持“以生为本,服务至上”理念,以学风建设为龙头,经常性的深入班级、课堂听课,密切师生关系,督查课堂秩序,掌握学生动态,将思想政治工作和学风建设相结合,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2.建立专业教师、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辅导员定期沟通的“教学管理协调联动制度”。各院(系、部)专业课教师负责课堂教学组织,并定期将学生课堂学习状态、出勤和纪律等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院(系、部)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在对本院(系、部)专业课教师上报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向主管学生教育管理的领导报告,并将情况反馈给辅导员,由辅导员针对所辖班级学生的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针对性整改,整改结果向主管领导和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反馈。辅导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效果由专业教师、教学秘书进行跟踪,并及时反馈,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3.进一步落实“学生评教制度”。 学生评教是学生参与学校教学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学校基础性的日常工作之一。要积极推进“学生评教制度”的有效运行,促使师生间在知识、情感、人格、精神、道德、灵魂等各层面开展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教学相长。

(三)组织实施三项教育,加强学生自我发展的内驱力

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促进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以理想信念为指引,增强使命、责任意识,提升学生学习的内在动力,促进“要我学”到“我要学”观念的转变。

2.加强专业思想教育。积极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地专业认知教育,并邀请有关专家、教授、学科带头人每学期举办1-2次学术报告、专业座谈会或本专业学术科技活动,使学生了解专业特点、研究方向、专业优势、人才培养目标和未来职业特点、就业方向,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认同度,激发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的内在动力。

3.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认知,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付诸于具体行动,加强知识储备,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为未来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组织开展三项活动,增强教育管理的推进力

1.推动学科竞赛促学风

各院(系、部)立足学生本专业,搭建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平台,组织开展各类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和与专业紧密结合的各类学科比赛;鼓励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等组织进行的各类学科及单科竞赛,激发学生加强专业实践及创新能力培养的积极性。

2.营造良好氛围传递正能量

每年定期组织科技文化艺术节、体育节等品牌活动,举办各类励志讲坛、学术报告、学习经验交流等特色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充分发挥评奖评优促学风的作用,加强评奖评优后续管理,发挥好优秀学生在日常教育、管理、服务中的榜样作用;开展 “感动校园优秀学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评选活动,树立学习典型;通过网站、橱窗、微博、广播站、刊物,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宣传氛围,在学生中广泛宣传、传递、激励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的“正能量”,大力推进优良学风的形成。

3.加大查评(考评)力度重养成

重视良好习惯养成,建立有效的学风建设和学生日常行为监控体系,规范教学、上课、自习、就寝行为,对学分绩分点达不到基本要求,有迟到、早退、旷课等违纪违规行为,严重的进行学业、品行、考勤警示。强化学生上课纪律和考勤管理,逐级督促检查落实到位。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学风建设活动,把学风建设列入常规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健全目标责任、完善学风激励措施,促进学生优良学风形成。

(二)各单位、各院(系、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或方案。

(三)2013年12月份,学校成立学风建设工作组及办公室,落实相关工作人员;拟定、论证学风建设方案;准备相关学习材料,重点加强学风建设的计划和宣传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