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扎实做好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0 查看次数:
关于扎实做好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扎实做好助学贷款回执系统录入工作,确保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顺利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将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本院系(部)所有学生进行逐个筛查,对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并协助其办理缓缴学费(绿色通道)手续。
二、以院(系部)为单位收集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见附件1)(在空白处填写本人联系电话)。9月20日前报送至主楼一楼东侧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系统录入,联系电话3650589。
三、通知学生本人于9月30日前持《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见附件2)到主楼1016室和8006办理相关手续。
四、通知持《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证明》(附件3)下半部分回执的学生不用交回,自己保存即可
四、对于其他助学贷款,告知学生持各类回执单或证明到主楼1016室咨询,联系电话3650625。
学生处
2018年9月4日